區塊鏈的適用場景,顯然不是全部。有一個簡單的分辨辦法:如果有中心化解決方案,高效且沒毛病,那就不適合區塊鏈。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技術的經濟性問題。
例如:會員福利系統,本就是一個企業的營銷服務系統,其支撐是企業本身的信用,用區塊鏈就沒有意義。再例如中心企業的供應鏈系統,其信用決定于中心企業的信用,區塊鏈也沒啥作用。
還有一些場景,好像很有道理: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那些怕被纂改的實體表征數據。防偽和溯源就是其中之二,提出來的人很多,也有不少嘗試。
防偽是以技術手段甄別商品真假,溯源是用技術手段記錄商品流通軌跡。對于區塊鏈來說,這其實是一個問題:記錄商品的軌跡。
區塊鏈用于防偽溯源的邏輯是,應用區塊鏈的時間戳、不可纂改、可回溯的特性,用來存放商品流通過程中的節點信息(出廠是流通的首個節點)。看起來似乎很美:任何商品,只要找到了節點,就能找到根
腳。找到了第一個節點,那就能驗明真身。
這個美好真不存在。用區塊鏈防偽溯源,的確可以查詢到過程中的每一個節點。但且不說實現這一點的成本,單就查詢來說,頂多是能查到未被別有用心者侵入或修改的數據而已,怎能防偽溯源?
倘若原始輸入的數據就不真實,查到的數據未被篡改,又有何用。區塊鏈只是技術上保證在鏈上的數據真實,但問題在于:現實社會的商品,記錄到區塊鏈的時候,還是那個商品嗎?
只有千日做賊,哪能千日防賊
上鏈之前,商品如果作弊了怎么辦?
原本就要解決作弊的問題,所以要用區塊鏈保駕護航,可是當上鏈商品的真實性本就是無法保證,那就不是保駕護航,而是助紂為虐。
馬克思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
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
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防偽溯源,是一場多方博弈。防止作奸犯科,根本在提高作奸犯科者的博弈成本,而非技術手段(當然在過程中技術手段能夠起到一定作用)。
世上從來沒有不能做的生意,之所以不能,是因為投入產出比例小于1。
法治若不昌,防偽溯源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