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近日,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青島市博士后培養留青計劃實施意見(試行)》,對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等給予建站和科研等經費資助,留青島工作、創業的博士后則可享受補貼和創業資助,符合條件者最高累計可獲獎勵超過200萬元。
青島規定,2012年11月5日以后,凡是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可獲一次性30萬元建站資助;招收博士后人員進站,并開展應用項目研究的每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年可獲5萬元科研資助;對出站后選擇留青創業的博士后人員一次性給予20萬元安家補貼,并根據創業項目的規模和進度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不等的創業資助,免費提供3年工作場所和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