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興連英才計劃”,加強外國優秀人才引進,進一步發揮引智助推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2023年度外國籍高層次人才項目征集申報工作開始啦。相關通知如下:
一、實施依據
《<興連英才計劃>及15個配套實施細則》(大委辦發〔2022〕13號)配套文件《引進外國籍高層次人才支持政策實施細則》。
二、支持領域
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潔凈能源與裝備、生命安全、海洋科技與裝備、化工與新材料及裝備等重點產業領域長期引進急需緊缺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項目。
三、申請條件
(一)申報人選條件
申報人選應具有外國國籍和博士學位,對華友好,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以申報截止時間年齡為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與用人單位簽訂長期合作協議,連續工作3年,每年累計在連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且所學專業及所從事的工作應與用人單位主營業務相符。
2.申報時已到崗并與用人單位簽訂長期正式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且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在國(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或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處于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目標產品具有較好市場發展前景。
(二)申報單位條件
1.我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登記注冊1年以上。
2.有具體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能配備中方技術團隊支持外國高層次人才開展研發工作。
3.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技術轉化能力,能夠對外國高層次人才合作研發項目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投入。
4.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信用良好。
三、支持標準
按照用人單位支付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稅前年薪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每人最高60萬元。
四、申報方式
此項目采取線上申報方式,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登錄“大連市科技項目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申報。已完成系統注冊的申報單位請按申報書要求填報項目信息;未完成系統注冊的申報單位需完成注冊后方可申報。
五、有關要求
(一)征集要求
1.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論證,要準確、完整填報項目信息,嚴禁虛列虛報。如提供虛假材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參與項目征集,將按《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對相關主體進行嚴肅處理。
2.各申報單位應保存好項目執行期間外籍專家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信息,以及專家現場工作照片或視頻等相關材料。
3.各申報單位要依法依規開展外籍專家引進工作,嚴格遵守知識產權、競業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按照國際慣例與通行做法,推進互利共贏合作。
4.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主體,應按申報計劃要求嚴格組織項目實施。期間,如發生企業名稱變更,企業合并重組,以及外國籍高層次人才項目無法推進等情況,應及時報市科技局備案。
5.各組織推薦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申報單位的前期調研,對申報單位的外國人才引進情況、項目承擔及科研能力、企業運行及財務狀況、社會信用狀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等平臺查詢信用報告)等方面信息進行核查,遴選優秀引智單位實施的優秀外國籍高層次人才項目進行推薦申報。
(二)限項要求
1.已獲批歷年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立項的,不得重復申請。
2.不能為同一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申請超過1個項目支持。
3.所申報項目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已申請或獲批2023年度大連市科技人才創新、科技人才創業等政策支持的,不得申報。
(三)申報材料排版和裝訂要求
1.封面采用200克左右普通白色銅板紙,統一為白紙黑字,標題為《2023年度大連市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申報書》。
2.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與“附件”兩部分。“申報書”是項目申報主體內容,應明確闡述申報人選的專長及代表性成果,引進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的重要作用與意義、所承擔項目及產品技術特點及優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及解決的重要技術與管理難題等主要內容;“附件”包括:申報人選來華工作證明材料(包括護照首頁、簽證頁、出入境記錄頁復印件,以及現場工作照片等)、用人單位與申報人選簽署的工作合同或協議復印件(中外文)、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重要產品)復印件等。
3.申報材料的目錄標題使用二號加粗宋體字,目錄內容使用三號仿宋字,各部內容用“一、二、三¨¨¨”排列。
4.申報材料的各部分內容之間使用彩頁間隔,彩頁上以二號加粗宋體字標明該部分內容標題。
5.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打印并膠裝成冊,不得使用塑料封皮或釘書器裝訂。
(四)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待市科技局完成系統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后,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所在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及各高校外專工作管理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各科技主管部門及各高校外專工作管理部門應對符合申報條件項目向市科技局統一出具推薦意見。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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