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時間
大連市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采取“一次通知、時段申報、分批受理、擇期評審”的方式,分批次受理各區(市)縣、先導區科技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推薦單位”)報送的企業申報電子版材料,即2023年大連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發布一次通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選申報時段,推薦單位依據審核情況分批受理,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認定辦”)擇期組織專家評審。鑒于報國家備案的截止時間為每年11月底,暫定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分二個批次組織。第一批次企業申報時間為4月15日至6月10日,第二批次企業申報時間為7月15至9月10日。各推薦單位的推薦截至時間第一批為6月30日、第二批為9月30日。各推薦單位須根據上述時間組織安排本區域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相關工作,同時建議企業盡早準備、盡早申報,以便在審核推薦和專家評審中遇到問題時爭取修改完善的機會。
二、申報條件
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相關要求的在我市行政區域注冊的居民企業。
重新認定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企業可直接網上辦理更名手續。
三、申報程序
1、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前往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簡稱“平臺系統”,網址:fuwu.most.gov.cn)注冊單位用戶(法人)賬號、選擇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進行注冊登記(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進行申報)。
2、網上提交。企業在“平臺系統”上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逐一上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須清晰可辨),并在“平臺系統”內確認提交完成。企業上傳“平臺系統”的申報材料作為資格審查和專家評審的重要依據,要求申報材料數據資料準確全面清晰。
3、材料報送。
企業網上材料填報確認提交完畢后,在線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連同證明材料形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正本),同時生成PDF電子版(確保紙質申報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一致并清晰可見),將申報材料PDF版發送至所在區市縣科技管理部門郵箱(詳見大連市各科技管理部門聯系方式),正版紙質材料按要求封裝成冊,企業留存備查,留存期不少于5年。
四、申報材料
總目錄(目錄標題后加注頁碼)
1、企業承諾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3、依法成立的證件。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近三年企業名稱變更的,提供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可不提供證明材料)。
4、知識產權、標準制定、科研項目、成果轉化和研發組織管理相關材料。
①包括企業知識產權情況表(附件1)、知識產權證書、專利技術水平證明材料、知識產權繳費收據(能證明當前專利有效的年費收據等)。證明材料依上述順序按每項知識產權分類整理(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可不提供知識產權證書和繳費收據證明材料)。
②企業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經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認可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證明材料。
③企業科研項目立項材料。包括企業立項項目和各級政府支持的科研項目,須提供立項證明材料,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④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附件2),同時根據轉化方式的不同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提供科技成果證明、成果轉化測試報告、形成的產品或服務證明等。證明材料按附件中每項轉化分類整理。
⑤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的具體說明,每一項制度文件需有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文件內容和評價指標內容應有關聯。證明材料按照四項指標順序分類整理。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證明材料依照上述順序按每項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分類整理。
6、企業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提供企業職工總體情況說明及科技人員名單(附件3),企業在職、兼職、臨時聘用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7、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①經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發活動說明材料。
②中介機構合規證明文件。包括中介機構合規聲明(附件4)、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③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主表和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提供本單位保密管理部門出具的脫密證明,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留存紙質材料用A4紙膠裝裝訂,書脊打印企業名稱及技術領域,蓋騎縫章覆蓋所有材料)
五、有關要求
1、申報企業承諾。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企業承諾書(附件5)。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確認,市認定機構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科研誠信不良記錄(選擇告知承諾制的企業,經核查提供虛假承諾將納入企業信用記錄)。若發現相關咨詢服務機構在為企業申報組織材料中造假或提供不實內容,一經核實確認,取消其相關服務資格,同時列入科研誠信不良記錄。
2、中介機構鑒證。中介機構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和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和鑒證報告,并出具中介機構合規聲明(附件4)。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3、區市縣審核推薦。各區(市)縣、先導區科技管理部門在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應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形式審查要點(附件6),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對企業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近三年項目研發活動和成果轉化情況、上年度的科技活動人員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等內容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附件7)。現場核實情況與申報材料不一致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企業提供的知識產權全部為申報年度登記的軟件著作權的不予受理。
審核通過后,區(市)縣、先導區科技管理部門出具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函、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附件8)并加蓋公章,統一報送至大連市科技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4、賦權下放權責。根據大連市行政賦權事項的規定,獲得賦權下放區域的科技管理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作指引及大連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本區域企業申報、審查核查等相關事項,確定參評企業名單后,以函的形式向市認定辦報備并組織專家評審,及時報送專家評審結果,專家評審材料原件一并報送市科技局存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等現場核查材料留存備查。
六、聯系方式
科技局審批辦窗口受理電話:0411-65851150
科技局審批辦地址:大連市東北北路101號大連市政務服務中心D區綜合窗口
稅務部門咨詢電話:12366